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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11月1日地價稅即將開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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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即將於112年11月1日開徵,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,記得於期限內繳納地價稅。
無論持有自用住宅或一般用地都需繳納,地價稅逾期繳稅,每超過 3 日按照應納稅額加徵 1% 滯納金,最高加徵 10% ,超過 30日還未繳納,且未申請復查者,地方稅稽徵機關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。
適用土地
稅率種類
(1) 自用住宅用地、勞工宿舍用地、國民住宅用地2‰
(2) 公共設施保留地6‰
(3) 工業用地、加油站、停車場(不含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)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10‰
(4) 公有土地(按基本稅率徵收)10‰
注意:
在 8 月 31 日登載於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,不論實際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,就是當年度全年之地價稅納稅義務人。
如近期有買賣土地,記得在買賣簽約時就協議當年度地價稅,避免後續爭議。
課徵期間: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
課稅所屬期間:同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
繳稅方式
1.金融機構(郵局除外)
2.便利商店(限 3萬元以內)
3.長期約定轉帳(須開徵 2 個月前完成申請)
4.自動櫃員機(ATM)轉帳
5.電話語音(信用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轉帳)
6.網際網路(信用卡、晶片金融卡轉帳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轉帳)
7.電子支付帳戶轉帳
e 化繳稅新招
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繳稅:利用自然人憑證/工商憑證、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(TW FidO),至四大超商 kiosk 機(如ibon 或 FamiPort 等)列印繳納單,至櫃臺繳納(限 3 萬元以內)
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查繳稅:利用自然人憑證/工商憑證、已註冊健保卡、金融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(TW FidO),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。
◎下載已開辦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業者APP,掃描繳款書上QR-Code 繳納。